齐齐哈尔市第一医院始建于1911年,是全国首批三级甲等医院及黑龙江省西北部地区区域医疗中心,全国第三批、全省首批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单位及全国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试点医院。
为充分发挥我市作为国家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试点城市的先行先试和示范引领作用,市第一医院成为医疗集团的牵头医院,与市精神卫生中心、市五官医院、市五龙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单位组建紧密型医疗集团。现根据《齐齐哈尔市第一医院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工作方案》及《齐齐哈尔市第一医院招聘管理办法》,结合第一医院及集团单位岗位需求情况,拟面向社会统一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第一医院招聘情况如下,集团单位公告详见附件。
一、招聘计划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政治立场坚定;
2、严谨求实、爱岗敬业,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调能力,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
4、服从医院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5、具有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技能、资格和其他条件。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线下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
2024年11月4日至11月15日的工作日(具体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3、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表(见附件),照片要求蓝底、红底或白底1寸近期证件照,打印或粘贴均可。
(2)本人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资格证、执业证、规培证(或考试合格证明或规培理论和技能成绩截图),及岗位需要的其它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辖区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4、考核方式
进行笔试和面试考核,结合医院需求进行择优录取。
5、体检
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标准和规程执行。
6、公示及聘用
医院按照考核、体检结果,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将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7、试用期
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将进行试用期考核,经考核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的,取消聘用资格。
8、注意事项
(1)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一致)。
(2)报名人员要信守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不符报考资格、弄虚作假的或有违背相关法律法规报考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报名咨询
报名地址:第一医院南院6号楼6402 人事科
联系人:葛老师 赵老师
咨询电话:0452-2549338
本公告由齐齐哈尔市第一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