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岗位:麻醉科医师
专业要求:麻醉科
学历要求:本科以上
其他要求:有规培证
提前批招聘对象和条件
招聘对象分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和优秀青年医疗卫生人才两类,符合条件者经考试、体检、政审、公示后直接招聘纳入正式编制, 应分别具备对应的招聘条件。
(一)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年龄在 50 周岁(1975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以下,地市级以上有突出贡献专家; 地市级以上拔尖人才 (如: 浙江省「151 人才工程」培养人选、金华市「321 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以上培养人选、省名医等); 地市级科技奖项一等奖、省级科技奖项三等奖以上主要完成人等相当专业荣誉的人员;
2. 年龄在 50 周岁(1975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以下在聘的正高级职称人员;
3. 年龄在 45 周岁(1980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以下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地市级名医;在聘的副高级职称人员;
4. 年龄在 45 周岁(1980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以下获地市级医坛新秀、县级拔尖人才、名医等相当专业荣誉的人员;
特殊人才根据实际情况由市卫健局、人社局、人才办等部门「一事一议」进行招聘。
(二)优秀青年人才
优秀青年人才为年龄在 35 周岁(1990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以下,具有与应聘岗位相关专业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
1. 硕士学位、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2.「双一流」建设高校的本科应届毕业生;
3. 紧缺专业的省重点建设高校(不含省市共建)及以上层次的本科应届毕业生,并获得学期 2 次及以上或学年 1 次及以上学业奖学金,或有校级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等同级别以上荣誉的;
4. 紧缺专业的本科应届毕业生,曾多次获学业奖学金(学期 3 次及以上或学年 2 次及以上),或有校级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等同级别以上荣誉的;
5. 具有卫技类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完成规培的实用型紧缺人才;
6. 毕业 5 年内的上述卫技类毕业生,可参照上述应届毕业生的条件。
「以上」均含本级。
三、人才待遇
按永康市的相关规定享受安家补助、生活补助、购房补助等待遇,同时医院给予一定的人才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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