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团结协作,遵纪守法,热爱医院工作,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对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时限要求为2023年12月底前。学制为临床医学八年制的博士研究生不受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限制。
5.有工作经历者要求既往无重大工作失误或差错,无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医德医风问题;
6.能在岗位时限内及时入职;
7.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要求。
岗位要求:
1、博士研究生;
2、临床医学,内科学专业;
福利待遇:
(一)招聘岗位实行聘用制管理。符合条件的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二)毕业三年内的毕业生享受青岛市研究生住房补贴(目前标准为硕士800元/月,博士1200元/月,连续发放36个月)。另外,在住房补贴基础上,享受西海岸新区研究生生活补贴(目前标准为硕士200元/月,博士300元/月,连续发放36个月)。
(三)来青初次就业,并在青购买唯一商品住宅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按博士15万元、硕士10万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安家费。
(四)医院建有专家公寓,符合条件者可享受内部福利购房或租房;单身职工可提供单身宿舍。
(五)协助解决落户、子女入学及入托问题,在附属幼儿园入园的可享受优先入园和学费优惠政策。
(六)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享受节日福利、年度免费体检及“滨海人”医疗保障服务优惠政策等福利。
(七)注重青年骨干培养,已出台《青岛滨海学院附属医院“优秀中青年人才”选拔及培养实施办法》,为中青年人才成长提供资金、科研、培训等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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